江門買樓定金可以退咩?點樣退先掂

 江門買樓定金可以退咩?點樣退先掂
    選好屋交咗定金,再仔細比對,發現自己買嘅屋性價比唔高,霖住換一套更合適嘅屋,咁問題嚟了,開發商抑或中介公司唔畀退訂金令人苦惱不已,對屋嘅好印象更系斷然無存。購房定金到底可以退咩?遇到購房定金問題應該點樣去處理?對購房定金問題法律又系點樣規定嘅,購房定金乜情況下可以退,乜情況下唔可以退,如果定金能退,咁用乜方式退?點樣將唔可以退嘅定金退翻?
    一、定金可唔可以退
    目前開發商喺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唔嚟同開發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嘅條款達唔成一致意見,大多數開發商定金系唔退嘅。呢種定金或訂金嘅約定,對買受人極為唔利,使買受人喺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嘅境地,買受人往往喺定金唔退嘅壓力下,違心咁接受開發商嘅不平等條款,自己嘅真實意思亦唔體現喺依家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嘅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佢商品交易一樣,就似平時買嘢一樣,交咗定金就系呢個嘢畀我留着,我准備要了,如果嘢我唔要了,定金就算我畀你嘅賠償,以此類推到屋上,認為一旦簽訂咗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乜原因屋最終冇買成,定金就一定唔得返還了,有啲人甚至自動放棄咗攞回定金,呢其實系一種誤解。其實定金系可以退嘅。咁喺乜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乜條件下定金唔得退?
江門購房定金可以退咩
    二、定金嘅法律規定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嘅法律規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畀付定金嘅一方唔履行約定嘅債務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嘅一方唔履行約定嘅債務嘅,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畀付定金作為債權嘅擔保。畀付定金嘅一方唔履行約定嘅債務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嘅一方唔履行約定嘅債務嘅,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1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嘅,畀付定金嘅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嘅一方拒絕訂立合同嘅,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嘅解釋》第    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嘅,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嘅規定處理;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嘅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嘅,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嘅《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嘅房地產開發企業,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攞預訂款性質費用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嘅,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三、點樣退定金才掂
    通過以上嘅分析,我哋知退定金系有一定條件嘅,即因合同條款達唔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系喺認購書約定嘅期限內嚟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呢啲。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嘅記錄嚟證明,亦可以通過雙方傾偈嘅錄音嚟證明。有啲購房者本身唔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亦通過增加補充協議嘅方式達到咗退定金嘅目的。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嘅項目,因本身唔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嘅攞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