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多年嘅廢電器計劃卒之落地 香港令舊電器變廢為寶

醞釀多年嘅廢電器計劃卒之落地 香港令舊電器變廢為寶
香港令舊電器變廢為寶
8月1日起,一項針對「四電一腦」(包括空調、雪櫃、洗衣機、電視、電腦等)嘅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簡稱廢電器計劃)正式喺香港實施。
 
根據計劃,市民購買新「四電一腦」時,銷售商家必須為顧客提供免費除舊服務,即同一天送新電器並帶走同一類別嘅舊電器,顧客唔使額外付費;而每出售一件「四電一腦」,電器供應商須向特區政府環境局轄下環境保護署繳付15元至165元港幣唔等,用於循環再造。
 
「此項計劃嘅建立基於『環保責任』理念,由供應鏈上嘅各方共同分擔產品嘅妥善處理及回收責任,協作落實資源循環。」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為記者介紹計劃時感慨,「醞釀多年嘅廢電器計劃卒之落地,標志着香港減廢回收踏入新嘅里程。」
 
供應商付費收舊機
 
早喺廢電器計劃實施前數周,香港各大電視台就開始不斷碌播放宣傳廣告,提醒市民留意最新政策。廣告首先介紹銷售商嘅法定責任,包括應消費者要求提供免費上門回收舊電器服務及派發各類電器嘅循環再造能源標簽等。
 
唔少位於港島中西區嘅小型電器零售商2017年底已參與環境局嘅廢電器先行計劃。信興電器便系其中之一。該店經理向記者介紹,半年多來,店鋪配送新貨及回收舊貨運作順暢,超過八成都可喺同一天內完成。但佢也坦言,廢電器計劃尚新,熟知並使用服務嘅市民仍系少數,未嚟舊電器回收數量一定會逐漸增長。
 
喺解釋回收舊電器服務之余,半分多鍾嘅宣傳廣告還介紹了循環再造征費措施,呢筆費用用於「支持廢舊電器除毒、拆解、轉廢為材等妥善處理」。
 
據香港《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細則,「四電一腦」供應商必須經環境保護署登記後方可分發相關電器,同時亦須履行申報及繳付循環再造征費嘅法定責任,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港幣。
 
征費法例甫一出台,便掀起唔少業內熱議。本該供應商承擔嘅循環再造征費,會唔會通過售價調整轉嫁於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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