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會議員搶女職員手機 官員:不能接受

  香港中通社4月25日電 據港媒25日報道,一名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24日在會議上點算法定人數時,搶走特區政府一名女職員的手機。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25日見媒體時對此予以譴責,并表示粗暴行為不能接受。

  張建宗說,該行為粗暴,不能接受,并予以嚴厲譴責。他表示將會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嚴肅跟進事件,確保政府人員在立法會履行職務時受充分保障。

  張建宗還指,該名女職員事後感到震驚,情緒受到困擾,25日早也已報警及錄取口供。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也對該事件表示憤怒,直言不會接受,並且予以譴責。他指目前該職員已經報警,事件將交予警方調查處理,保安局不會參與,確保調查公平公正。

  此外,議員梁美芬表示,立法會議員的行為及言論在立法會議事廳內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但這種保護並非絕對,例如立法會議員在大樓的行為仍要受法律監管。搶走行政職員手機應該已違反法律,絕對有可能觸犯刑事法律。手機是私人財產,不論任何理由,都不應奪去他人手機。(完)